关于蚌埠权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10800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7日收到的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皖03执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蚌埠权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占有的坐落于蚌埠市高新区南外环路2031号的型号为G13030S-A-H30000,唯一标识为QYC2772402006的“大族”光纤激光切割机1台和型号为MPS-T5-H6000,唯一标识为MSPT52401011的“大族”光纤激光切管机1台。(系申请执行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与被执行人蚌埠权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租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的“登记证明编号为29257303004008662369”所载明的租赁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
三、查封期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变更、抵押、质押、过户、转移、支付、赠与等妨害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