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永川区智森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40142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9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18执42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市永川区智森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何梗镇狮子村生产线厂区的设备如下:

1、食用菌培养料混合机1台(型号SHHL2000,生产日期2022年1月,产品编号0115C)

2、鹏宇高效节能环保锅炉1台(型号PYQ-600,生产日期2021年12月31日,产品编号Y20263)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2年(2022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未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许可,不予办理转移、变卖和设置他项权利的登记手续。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