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280509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25执9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解除被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63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00427号,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7162020025727号三宗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8)00163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00427号,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716202002572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