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星月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31000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4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1执恢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兰州星月铝业有限公司抵押的1051吨铝型材(登记编号:兰七动押2017-620103000136号)及机器设备(登记编号:兰七动押2016-620103000223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兰七动押2017-620103000136号、兰七动押2016-62010300022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