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嘉源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30426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3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82民初26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营口嘉源米业有限公司登记证明编号:19019176002335844985,抵押财产:抵押机器设备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内(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为准。

二、查封期限从2023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