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70630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17日收到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113执303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机器设备;
二、冻结期限二年,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