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72022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26执22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邹工商抵登字(2018)0042号、(2017)0148号、(2016)0161号、(2015)00153号下所有抵押财产。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8)0042号、(2017)0148号、(2016)0161号、(2015)0015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