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市万瀛海储藏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70436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681执368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东港市万瀛海储藏有限公司所有的制冷设备一套、叉车11台予以查封。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7年12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