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明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50109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5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711执9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锦州明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置于公司车间内乳胶手套生产线一条、锅炉一台、球磨机六台、硫化罐12个、水洗机4台、用电控制中心1处。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4.24—2025.4.23。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