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市同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21000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黑06执恢4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庆市同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具体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