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鑫源沥青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10211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29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882执11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鑫源沥青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石桥市沟沿镇立志村的抵押财产,9000吨沥青90#。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