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681107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7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3号、(2018)00070号、(2017)0155号、(2017)0154号、(2016)0421号、(2016)0285号、(2016)0184号、(2016)0120号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8年9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3号、(2018)00070号、(2017)0155号、(2017)0154号、(2016)0421号、(2016)0285号、(2016)0184号、(2016)012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