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陆县巨达塑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30607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0日收到的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829执7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平陆县巨达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平陆县三门镇淹底村狮沟居民组的变压器2台、造粒机1台、自动上料机2台、叉车1台、装载机1台、抓料机2台、1.5米破碎机1台。
二、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
查封由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