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80400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6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08执保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广西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2538套(台、辆)设备【详见抵押合同,合同编号:GXGT-TC-1(2021)-009(2022)】。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合同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