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源县广超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2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8执恢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汉源县广超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厂房内的所有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