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淅川县清凉寺水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8日收到的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1326执恢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淅川县清凉寺水电有限公司价值500万元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14日止(抵押登记编号:淅工商抵押字201806,抵押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查封由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淅工商抵押字201806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