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81407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6日收到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902执71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临港二区48号抵押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二、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享有的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临港二区48号热电联产项目的电费收费权的冻结。

该解除查封由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