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冶市汉鑫模具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71618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27日收到的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0204民初18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查封大冶市汉鑫模具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登记编号:(2018)冶工商押登字(018)号]。

二、上述设备的查封时间为两年,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设备的产权变更、抵押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8)冶工商押登字(0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