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72136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8日收到的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0322民初36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共计34,360,000元予以查封(查封明细附后)。查封期间不得对其办理更名过户,设置他项权利等处分行为。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查封由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明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