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城市金旺旺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10242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22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811执42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邹城市金旺旺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钢结构厂房一宗。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3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