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209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1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赣03执保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萍乡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工业园萍乡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228项975台(个、座、套)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明细表2)。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8年3月9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