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永川海名微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41141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渝0118执2028、4928、5143、4181、417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25)渝0118执2028、4928、5143、4181、417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重庆永川海名微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35号1-3幢的所有机器设备、生产配套设施(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7年6月11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