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元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60100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7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7执恢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锦州元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机器设备1428台/套(清单附后)。
二、继续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7年11月12日。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