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南宁市百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31106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9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桂0126执6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查封登记于被执行人广西南宁市百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一批(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起止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对上述财产办理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