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40302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503执2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溪湖区响山村的混凝土搅拌设备一套(含四个原料罐,一套上料设备,一套中控设备,一套搅拌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8年7月29日。
查封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