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康德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10111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391执11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康德木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第0062号。

三、查封期限为3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变更、过户、抵押等各项相关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15第006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