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成达机械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90518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1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283民初18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庄河市成达机械厂所有的28台(套)机器设备(详见裁定附表2)。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2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