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县晟睿酒类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81013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5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725执保13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郓城县晟睿酒类包装有限公司机器设备(镀膜机机械两台、UV喷涂线一条、普通喷涂线一条、空压机设备一套、环保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