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东旺畜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32002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8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126执保27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夹江县东旺畜禽有限公司的设备(详见后附清单),查封限额为2362869.93元。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