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金瑞彩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90811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11日收到的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赣0102执恢11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江西金瑞彩印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月1月10日起至2027年1月9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