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81400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30日收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执恢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登记证明编号为:0741 4945 0008 7752 6812的收费质押权权益;
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原名“中海船舶(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的登记证明编号为:0291 5053 0003 5261 6759的收费质押权权益;
三、上述事项查封期限均为两年,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止;未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
查封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