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001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28日收到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云23执5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动产(详见财产查封清单)。

二、上述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2月16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止。在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变更过户、设立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