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70205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5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02执恢57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名下抵押在山东省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动产【登记编号:37052019017437、(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9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7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6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19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7年3月4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1)鲁0502执保171号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52019017437、(广工商)抵登字(2018)0009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7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6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1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