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亚泰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20416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725执16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郓城亚泰木业有限公司财产一宗(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