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41315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482执15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德州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化学水浴薄膜沉积系统,型号LC07011,两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