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传洋金属磨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891025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214民初1259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山东传洋金属磨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双梁式石灰竖窑及附属设备、主引风机(登记证明编号为20982874002612466000)。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

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赠与等手续。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