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星晨洁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881333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23日收到的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503民初33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湖州星晨洁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型号为LG-20-HS冷轧轧管机4台;LG-15-HS冷轧轧管机6台;网带式光亮退火炉1台;光亮退火炉1台;单梁起重机4台;矫直机2台;抛光机2台;拉拔机1台等。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7年5月18日止。查封期间对查封财产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等,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