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科密办公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70607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7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芜湖科密办公科技有限公司的抵押编号为055304002015021、055304002015042的动产抵押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55304002015021、05530400201504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