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登记收费阶段性减免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文(发改电〔2022〕180号)要求,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机构用户免收应收账款融资登记费用,费用将在账单生成时予以减免。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