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开展北京市机动车、船舶、
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统一查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工作要求,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根据《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30日(周一)8:00起,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将提供北京市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知识产权(含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登记系统提供的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查询,是为便利开展相关担保融资业务的友好性服务,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业务的登记公示法定责任并不发生转移。
2.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查询操作按照登记系统统一查询规则办理,适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担保登记信息试点统一查询操作指引》(北京市)请在登记系统首页“用户园地”-“登记指引”栏目查看。如有疑问请致电:400-810-8866。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