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
统一查询操作指引
(2022年9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的精神,自2022年9月26日8:00起,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开始提供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原北京市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试点服务已纳入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范围内。
用户在登记系统办理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业务(以下简称统一查询业务)时,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2014年6月发布,2022年1月第五次修订)相关规定。本指引是对统一查询业务基本操作流程的补充和细化。
一、开通常用户
办理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业务,需要注册成为登记系统常用户,并完成身份验证。暂不支持普通用户查询。
二、查询操作
个人常用户、机构常用户的查询操作员登录登记系统,在页面左方的查询入口,选择“按担保人查询”。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的查询以“担保人名称”为查询条件,实施精确查询原则,不支持模糊查询。该类查询的查询结果,不纳入查询证明。
登记系统支持用户按照机构名称或自然人证件号码查询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
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的查询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最近数据更新日。每月1日、15日更新数据, 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注意:登记系统提供查询的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按照上述频率更新,如需查询最新登记信息或发现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咨询相关法定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