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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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适应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登记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意见截止日为2015年2月27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4号楼3层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登记部(邮政编码:201201)

电子邮箱:yszk@pbc.gov.cn

传真:021-58588033

附件:

附件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