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金瓯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21704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7日收到的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鄂0606执4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襄阳金瓯包装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有四色水性印刷开槽机、半自动钉箱机、全自动覆面机生产线、全自动粘箱机等机械设备及大豆油纸箱、橄榄油纸箱、玉米油纸箱、刀卡等存货[动产抵押登记证号:襄动备(2015)073、(2015)032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起2024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

查封由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襄动备(2015)073、(2015)03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