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理念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遵循国际先进的动产融资登记理念,拥有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以电子登记方式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登记与查询服务。通过登记公示,使市场主体便捷了解担保人名下所有动产上的担保权利状况,提高担保权利透明度,增强担保权人权利实现的确定性。并于事后帮助解决已经发生的物权冲突和矛盾,为司法仲裁机构判断物权是否存在以及确定物权优先顺位提供独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和查询证明文件。

登记的目的在于提醒第三人注意动产担保物权状况,当事人自主办理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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