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县华彩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31400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15日收到的甘肃省康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1224执恢2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康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康县华彩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位于康县王坝镇李家庄村的厂房内放置的抵押设备17件,即:规格型号为JB-1214S的真空晒板机、规格型号为JB-1214H的卧式烘版箱、规格型号为JB-120M的手动磨刀机、规格型号为JB-1215B的机械式拉网机、规格型号为1300K的切纸机、规格型号为QYBK-1000的半自动对表机、规格型号为FM-1150的手动覆膜机、8米流水线、规格型号为SW-300的全自动酒盒压泡机、规格型号为JZ-400的围框胶水机、规格型号为TJJ-700的调速胶水机、规格型号为BEIREN300A-5的对开五色平版印刷机、规格型号为LK_1300A的礼盒开槽机、规格型号为MX-5057的镂铣机、规格型号为TJ-40的贴角机、规格型号为JB-6090G的微电脑网印机、规格型号为JB-800的皱纹光固机。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查封由甘肃省康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查盘点明细表及债权转让协议书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