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90619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2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渝0118执1897、1918、19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24)渝0118执1897、1918、197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周某(居民身份证号码:50**************37)存放在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红石村的所有机器设备、生产配套设施(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清单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