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贤县亿利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90803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0521执恢37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集贤县亿利粮食经销有限公司所有的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附集贤县亿利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明细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集贤县亿利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明细清单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