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51008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02执898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抵押项下的机器设备247(台、套)(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工商抵登字(2017)0122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012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