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领智造数字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51200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425执9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引领智造数字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允许,不得私自处理、变卖、抵债、抵押等。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