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关于“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的精神,以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要求,自2024年7月6日8:00起,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将提供全国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登记系统提供的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查询,是为便利开展相关担保融资业务的友好性服务,船舶抵押权业务的登记公示法定责任并不发生转移。
2.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查询操作按照登记系统统一查询规则办理,适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
3.《全国船舶抵押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操作指引》请在登记系统首页“登记指引”栏目查看。如有疑问请致电:400-810-8866。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4年7月5日